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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能 一、办理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特设专户等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具体业务,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 二、根据预算控制数,预算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三、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核实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批准的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开具查关凭证,通知银行部门,办理支付结算; 四、及时办理财政支出结报,按日向国库处送支出报表; 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帐册管理体系,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并定期与国库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六、会同信息中心,通过局网络系统及时向国库科和部门预算科提供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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