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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能

  1、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

  2、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

  3、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4、负责文电、督察督办、保密、信访、档案、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项事务。

 

办公室责任制度

  一、执法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等。

  二、执法范围:负责全市财政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财政执法检查和对本局财政处罚的核准;负责财政行政复议、应诉、组织财政处罚听证。

  三、执法职责:宣传、贯彻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审核以财政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法办理财政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进行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组织财政处罚听证会。

  四、执法权限:对财政复议案件有受理、审核和建议做出复议的决定权;对以财政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有审核和决定权。

  五、执法目标:对财政复议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及时完成其它行政执法任务。